B·特别启示与圣经
一. 基督教传统正宗派之观点。追随初期新约教会的传统,基督教正宗派相信神在历史中特别的启示,并且相信,神藉著祂特选的仆人,把这些启示的一部分记录成书,以流传後世,作警戒,见证及教训。再者,圣经不但记录神在古时的启示,它也包括神新显的启示,如新约的书信和启示录,因此它们本身即是启示。
然而,无论是记录,或是新显的启示,对我们而言,全部圣经的内容,都是神特别的启示,因为我们从圣经中才能看到神在历史上的救赎旨意和行动。藉著圣经启示的教训,圣灵带领世人信神归主,并且引导信徒在真道上得造就。
因此,十六世纪时的宗教改革领袖坚决承认,圣经为神的启示,并是信徒在信仰和生活上的唯一的准则。他们以圣经内在的教训,为解经的标准,倡议「以经解经」的原则;按照圣经自身的见证,高举圣经应有的地位。例如加尔文曾说:「圣经的权威,不仅为著叫人尊敬圣经,也为了要扫除一切疑惑。圣经既被公认是神的话,除非一个人毫无常识和人性,不则谁都不敢荒唐僭妄,以至贬损那发言者的信实。因为我们既不能每天从天上得到神谕,而主也只在圣经中永远保存了祂的真理,所以信徒若信圣经肇端于神,那麽,圣经之对他们的信仰和权威,正如他们听到神亲自说话一般」(1:7:1)。又说:圣经非常明显地表现了。那在圣经中发言的乃是神,所以圣经中的教理都是出于神意。(1:7:4)。又说:「我们既蒙祂启迪了,就不再凭自己或他人的判断而相信圣经是导源于神,乃是确信它是出于神的口,藉著人所传于我们的」(1:7:5)。
二. 罗马天主教的观点。初期教会中之教父,大多承认,新旧约圣经乃是神的特别启示’藉著先知和使徒所写,确实是神的话。关于旧约部分,他们是根据犹太教的传统而接受之,新约部分则是由各地教会不约而同所认的,其主要标准是:著作出自使徒之手’内容高举基督,并为各地教会公认。然而,他们承认,圣经的权威乃是内在性的,出自其本身之内容,即神的启示,教会是承认内在的权威而已,并不加诸于权威。
罗马天主教承认,圣经是神的话,但又声称,圣经既是出自教会(如新约时代的信徒著者为教会领袖),而教会的圣职人员又是使徒的继承人,圣经的真理必须藉著教会权威性的解释,才能使一般信徒了解。教会的传统和教训渐渐地夺取了圣经的教训,驾乎圣经权柄之上,反而隐蔽了圣经的真理,引致曲解圣经和加添「真理」之币,如「涤罪所」,「马利亚身体升天」,「教皇无误」等之教训。
三. 自由派之观点。自十八世纪起,有些神学家受到唯理主义的影响,开始怀疑一切超自然的现象和信仰。他们否认超自然性启示的可能性,特别是关于神迹的发生。他们把圣经视作一本普通的宗教古书,认为其目的是发扬并夸耀犹太人的历史和宗教思想。
因此,自由派人士各按自定的批判原则,把圣经切成断片,企图从中发掘基督教的「精华」,十九世纪被称为自由派之父的施拉马哈 (Schleimacher),强调人内心的宗教感觉,他认为圣经只是古时一些虔诚的旧约犹太教徒和新约初期基督教领袖们之作品,虽然是一些很高智慧的宗教作品。
同时,另有一些神学家试图用宗教比较和历史推敲等方法,推翻基督教传统的信仰,建立一套新的理论来解释圣经的来源,廿世纪时代也有神学家致力于削除圣经中一切超自然的记载如预言、神迹、基督是神等,以求取能使人接受「合理」的教训。圣经的权威大为减低。而且各学者之看法又各有不同,并时常相冲突,使人无所依从,损害信心甚大。
四.圣经的默示
一· 默示与启示
默示与启示是有著密切的关系的,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同,不应当混为一谈。一位著名神:芒家在他所著的系统神学中说明默示和启示的不同之处,他说:「启示的目的是传达知识,而默示的目的则是要保全教训之无误性。故此它们的效用也不相同。启示的效用是要使领受启示的人增进智慧,而默示的效用则是要保守他在教训之时免犯错失」。
默示和启示并不是必须连在一起的。在上古之时,神对某一个人显明祂某项旨意,但是并没有赐给祂默示的恩赐。例如神对亚伯拉罕的启示;这些启示是後来神感动祂的仆人摩西,记载下来的。有时神的真理启示给某一个人,而等了一段时期之後,才指引他将这些启示书写出来,并且藉著圣灵的默示,使写书的人正确地回忆他已往所领受的启示,以至他能无误地记录这些真理,例如神在起初对摩西显明时的启示,後来由摩西记录成书。又如保罗在刚得救时得到神的启示,但是直到三年後,他才正式开始传扬这启示的真理(加1:16,24)。
另一方面,并非每一卷书的作者,都曾得到特别的启示的,或是每一卷书的全部内容,都是根据特别的启示的。历史部分的书卷,大多只是作者根据当时已经存在的历史材料,搜集编写而成的。一个显著的新约实例乃是路加福音。作者路加不是一位使徒。他也承认,路加福音的内容是根据他本人对「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详细考察」而得的(路1:1,3)。但是这种情形并不减少那些书卷或某些书卷部分的可靠性及权威性,因为教会承认,这些书卷的作者,是在圣灵默示之下写成的。
然而,领受启示的人,往往同时也得到默示的恩赐以至他们能将所得到的启示,立刻无误地传讲。如旧约的先知,在新约时代,因为使徒们的职位连带得到内在性及连绵性的启示,所以他们的讲传和著作,也是包含启示和默示两方面的。
二·圣经本身的默示观
要知道圣经的性质,我们必须要查考圣经本身的自我见证。反对派当然会批判这种步骤是主观而片面的。但是我们的目的,并非是要向不信者证明圣经的超自然性质,因为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才能看透」(林前2:13-14)。我们乃是要以信心来谦虚地接受圣经的见证,把信仰坚立在圣经的自我见证上。古此,「圣经是否是神的话?」这个问题的解答,必须要从圣经的本身找出。
A.先知使命的性质
旧约先知书指出,当先知受神的嘱咐,将祂的启示传达给以色列人或外邦人的时候,他们是受到圣灵的默示的。这一点可以在「先知」的使命上得证实。先知的职司乃是将神的话转达给百姓(出7:1;申18:18;撒上3:19, 21);并且先知本人也确知神的呼召,和他们的使命的性质(耶1:4,9)。因此,当他们宣讲的时候,他们清楚知道是在传达神的话,而并非是讲传自己的话。他们往往在开始宣讲时说:「耶和华如此说」(耶8:4),目的是你们要听耶和华的话(结13:2-3;来1:1)。很明显的,先知们若要无误地传达神的话,不参杂人的话,他们必定是有神特别的引领,也就是说,他们是受圣灵的默示的。
(2008-05-15: 暂时放这麽多。还有一百多页。。。)